行車保持安全距離,才有足夠的時間來應變突發的狀況,千萬不可跟車太近。

天雨路滑或路面潮溼,濃霧、強風、大雨等天候欠佳狀況、夜間行駛及行車於下坡路段、隧道內等特殊狀況,安全距離應適度的增加。

《如何計算安全距離》

  1. 以行駛速度計算安全距離:
    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「速度除以2」的距離(單位為公尺);大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「速度減20」的距離(單位為公尺)
     
  2. 以行車時間計算安全距離:
    跟隨前車通過某一定點(如標誌、燈桿)的間隔時間,小型車應至少有2秒鐘之時距,大型車應至少有3秒鐘之時距。

資料來源:交通安全入口網   台北市政府交通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