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4/1交通大執法 鎖定違規轉彎
  • 從四月一日開始,又有新制上路。首先來看第二階段的交通大執法,重點擺在駕駛人違規轉彎的部份加強取締,違者罰六百到一千八百元。

    明明這個路口禁止左轉,不過還是有許多駕駛人視若無睹,直接就轉過去。從四月一日開始,可就要被加強取締了,因為交通大執法進入第二階段,第二階段執法項目:第一項是不依照規定車道轉彎,包括搶道和並排轉彎,都會被取締;第二項是行駛快車道的車輛違規右轉;第三項則是直行車佔用轉彎車道,影響後方車輛轉彎;而第四項要加強取締的,就是在禁止左轉的路口違規左轉。

    第二階段要推動尊重路權,建立行車秩序;而在剛結束的第一階段取締項目中,以闖紅燈佔了百分之八十五,其次才是酒駕和嚴重超速,今年元旦到三月廿五日的車禍死亡人數,和去年同期相比,減少了一百四十五人,死亡率下降18.8%,可見第一階段取締惡性交通違規,在保障行車安全方面確實收到成效,而交通大執法進入第二階段後,惡性交通違規還是會持續取締,駕駛人可別心存僥倖,被開罰單是小事,假如危及生命安全,可就得不償失。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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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7/04/01 19:40  / 台北市 【華視新聞網


  • 開車門不看後方來車 交通部擬開罰
  • 部分汽車駕駛下車開車門,沒注意後方來車,容易發生意外。依現行法規來看,警方對於這種危險行為是無法可罰,因此交通部擬修訂開車門未看來車罰則,讓員警可以依法執行公權力。

    其實汽車駕駛都應養成「兩段式開車門」,車門先開10公分確認沒車沒人後,再繼續把門打開。更能夠確保,行人和行進車輛的安全,別讓車門變成死亡之門。根據《中國時報》報導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表示,去年因為開車門未看來車的死傷車禍達3280件,造成6人死亡,受傷人數4378人,較前年增加98人。目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只規定汽車駕駛違規肇事使人受傷,記違規點數3點,致重傷吊扣駕照3至6月,但無人傷亡或僅車損卻無罰則。方仰寧說,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明訂,汽車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,應注意行人或車輛,但警方常目睹駕駛惡意開車門,後方機車差點撞上,卻因處罰條例沒有罰則,無法取締「這樣不是很怪嗎?」他建議交通部趕快修法,讓警方至少有法開罰。

    交通大學運輸研究所副教授黃台生表示,車禍事故發生後,警方當然要開罰,但沒發生事故時,警方很難認定駕駛疏忽,沒必要修法開罰。至於民眾開車門習慣不佳,考照時就應該提醒或納入考題,駕駛才能培養好的駕駛習慣。

     

         

    2015/05/02 12:07 李羽蝶 報導  / 台北市 【華視新聞網


  • 貨車越雙黃線 衝撞對向公車
  • 台北木柵路上發生一起對撞車禍,一輛貨車轉彎時失速跨越雙黃線衝到對向車道撞上行駛中的公車,兩車車頭對撞,駕駛都受傷送醫,公車上也有兩名乘客受到輕傷,不排除肇事原因有可能是疲勞駕駛,導致貨車跨越雙黃線,撞上公車,兩車車頭幾乎全毀,貨車駕駛傷重恐怕導致半身不遂,駕駛也縫了十針,可見當下撞擊力多可怕。

    公車駕駛順著方向往前開,突然,一陣劇烈搖晃,整個駕駛座,被對向車輛衝撞,公車車頭全毀,擋風玻璃全碎,公車駕駛,整個人和帽子都被撞到飛起來,畫面相當驚悚,意外怎麼發生,車外行車記錄器,拍下整個過程,對向貨車轉彎時,突然,車頭超過雙黃線,公車根本來不及閃,下一秒,整輛車就撞了上來,撞擊力超大,公車後方的乘客,通通往前倒,還有人從椅子上面直接摔到地面,被迫停下來,趕緊起身查看狀況,接著打電話報警,公車司機他就撞過來,公車司機臉上縫了十針,嘴角臉頰都有被玻璃刺傷的傷口。

    車上有兩名乘客也受到輕傷,肇事的貨車司機,傷的比較重,恐怕有半身不遂的可能,文山一交通分隊分隊長黃汝華,懷疑42歲的陳姓貨車駕駛,可能是太疲勞,導致車頭跨越雙黃線,除了吃上600到1800元的罰單,還要賠償撞壞公車損失,再加上自己和公車司機受的傷真的是雪上加霜。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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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6/02/04 18:49 綜合報導  / 台北市 【華視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