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衛兼備,防止事故發生,不讓自己成為事故受害者

     

    1. 行車前檢查胎紋,煞車,車燈,雨刷。
    2. 下雨天開頭燈,留意路面情況,減速慢行,避免水漂。
    3. 行車繫安全帶:
      • 前後座駕駛及乘客, 依法應繫上安全帶,以維護行車安全。
      • 老人、孕婦及兒童應坐後座, 並繫上安全帶,幼童應乘坐兒童安全椅。
      • 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1 條3項規定「小客車附載幼童應安置於安全椅」,違者罰駕駛人新台幣1500元。
      • 國外實驗證明,當10公斤重的兒童在時速4 0 公里的車上遭到正面衝擊時, 由於慣性定律,兒童將瞬間產生3 0倍(約3 0 0公斤)往前衝的力量,如能正確地使用兒童安全座椅,可有效降低兒童車禍時潛在傷亡率7成以上。
    4. 可安裝行車紀錄器,提供相關行車資料。
    5. 可安裝胎壓偵測器與倒車雷達,輔助行車安全,但仍須小心駕駛。
    6. 於駕駛中,小心駕駛,判斷可能狀況,預先處理。

     

 

 

 

資料來源:

https://www.freeway.gov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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