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今(101)年2月1日起將全面實施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,並針對違規之成人開始執法取締,為宣示執法決心,降低執法阻力,交通部、內政部警政署及臺北市政府於開始執法前一日(101年1月31日)共同舉辦「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大執法全國性同步宣示行動」,除舉行「取締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執行前記者會」外,並特別安排於交通部杭州南路側,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辦理「實警演練」,示範取締勤務。全國各警政單位並同步自本(101)年2月1日起進行為期3天的大執法勤務,期能建立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之正確觀念。
本次宣示行動由交通部毛部長、警政署何副署長及臺北市郝市長共同主持,包括:交通部陳建宇次長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黃昇勇局長、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林志盈局長等相關首長亦共同出席。
交通部表示: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1條有關小型車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之規定,已於100年5月11日總統公布。一般成人部分,自本(101)年2月1日起執法取締;兒童部份則自101年8月1日起執法取締。
交通及警政機關自該項規定發布後,為喚起民眾重視行車安全及乘坐小型車遵守該項規定,即積極辦理宣導事宜,製作繫安全帶之相關宣導短片、廣播插播帶、電子報、海報文宣,並透過電視、廣播、網路、戶外電子字幕機、外牆看板、地方道安體系、相關民間社團組織(NGO)及車輛公會、車商販售等管道進行全面性之宣導,俾期讓民眾養成乘車即繫安全帶的觀念與習慣。
交通部於去年底委託專業民調公司於100年11月22日至26日抽樣調查,結果顯示:有88.9%的受調查民眾已經了解政府實施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之規定,並有九成受訪者表示會配合繫安全帶,交通部及相關單位未來仍將持續辦理教育宣導等事宜。
依過去研究分析顯示,交通事故中未繫安全帶致死率超過繫安全帶的3.6倍,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死亡率為有繫安全帶的2.7倍。乘坐汽車繫妥安全帶,行車時萬一發生碰撞等事故,可以降低傷害程度,減少車禍死傷人數,為了乘坐汽車安全,請國人多重視行車安全及養成乘車即繫安全帶的習慣。
資料來源: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--交通部新聞稿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