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中山國民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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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公告 - 會計室最新訊息

[法規]修正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自114年1月1日生效。
此次修正重點如次: 一、駕駛自用汽車、機車出差者,其交通費得按必要路程之公里數各以每公里新臺幣三元、新臺幣二元報支;不得另行報支油料、過路(橋)、停車等費用。 二、住宿費調整為假日4500元,平日3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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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室 2025/10/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