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肇事標準與罰款
根據現行酒駕標準,被警察欄檢到酒駕,酒側值在0.25~0.55毫克就會處新臺幣15000-60000萬元以下罰鍰,當場扣車並等至罰款結清可領車、吊扣駕照1年。若是因酒駕肇事致人受傷者,則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;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吊銷其駕駛執照,並不得再考領。 而超過0.55毫克以上本應再加罰刑法公共危險罪並加重刑責。 超過0.55毫克的人的最高罰鍰從9萬元提高至15萬元,並加重處罰累犯者(含緩起訴案件),判處拘役或徒刑,不得易科罰金,而酒駕累犯亦不得易科罰金,一律判處拘役或徒刑。 另外若是警察執行酒測勤務時,駕駛人雖已停車但拒絕受檢,或是根本就拒絕停車受檢,則修改為前者一樣罰900~1800元,後者一律處6萬元罰款。 資料來源 http://tw.autos.yahoo.com/auto_information_article2/url/d/a/070612/4/168r.html |